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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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工作职责

1、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。

2、负责编制建设项目规划和立项计划,提供委托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
3、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工程相关工作,负责落实勘察与设计单位,办理建设工程能评、稳评、环评等有关审批手续,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管理,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做好“七通一平”等前期准备工作。施工前与相关使用部门进行对接、沟通。

4、组织委托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,落实施工队伍,组织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。

5、负责施工方与校内外的供电、供水及各种管网的对接工作。负责施工场地的安排,协调后勤处做好对场地内绿化、硬化、植被的移植及再恢复工作及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。

6、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,把握工程进度,加强质量监督,及时做好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各种签证工作。

7、组织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评定,完成交付使用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。

8、负责核算各基建项目的用款情况,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,审核工程结算,委托审计。

9、负责年度统计、总结工作和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。

10、负责新建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。
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

1、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。

2、督促和检查各科室、各岗位工作情况,组织制订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,确保全处人员高效、协调运转。

3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编制学校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、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和立项计划。

4、组织实施学校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,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。

5、组织委托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,落实好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队伍。

6、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,加强投资、进度、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。

7、组织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评定,协调消防部门做好所有建筑物的消防验收工作。

8、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。

9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

1、协助处长组织完成基建规划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。

2、负责编制基本建设年度计划、建设项目规划和立项计划等。

3、组织实施学校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,组织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前期各项工作。

4、负责委托组织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、签订施工合同、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等技术性工作,审核相关文件和材料。

5、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,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。

6、负责审核基建项目的工程进度,审核工程款支付。

7、检查工作计划和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情况,完成对相关人员的业务、工作业绩的考核。
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